附件
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动低端低效产能退出
工作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盲目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
依规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
低碳转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及工业和
信息化部等 15 个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
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文
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
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能耗双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
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改造提升存量产能,腾
挪先进优势产能发展空间,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
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