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
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
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
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
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
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
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
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
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
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
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绿
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持
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
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强兵地协作,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
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
构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
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到 2025 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
率控制在 1%以内。
(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
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
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
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产品标识制度。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在相关条件成
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推进钢铁、水泥、焦
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
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
2025 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 2020 年分别下降 10%以上,臭氧
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
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
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不
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快大宗货物
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