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产业发展总体准入要求
1. 推进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及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持续巩固提升
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优势地位;深入推
进钢铁、铝工业、水泥、煤化工、煤电等传统产业减量、延长链条、提质发展;加
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做好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
制度链“五链”耦合,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作为高
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
2. 支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大力推动焦炭、铸造、炭素、耐火材料、铁合金、
棕刚玉等产业整合,加快集中集群集约发展。
3.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明确的淘汰类项目。禁
止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4. 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禁止建设生产
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
喷涂作业,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
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原生汞矿,逐步停止原生汞开采。
5. 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
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
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行业产能。原
则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6. 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严格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改建、扩
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产业政策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碳排放、污染
物排放等约束性要求。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 年本)》,
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
7. 限制发展并逐步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一般制造业,打造引领性强的高
新产业集群或与城市功能相协调的都市型产业集群。
8. 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一律不批,对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
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不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9. 对达不到卫生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业集聚区化工企业,依
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
10. 加快完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推进环保
治理、喷涂、印染、电镀等设施集中布局和共享,促进企业间资源循环链接和综合
利用。大幅提升化工园区废水、废气、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和园区清洁能源供应
以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标准。
11. 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全省不再核准“十三五”期间新投产的燃煤发电项目。
12. 加快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因厂制宜采用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推进
60 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对纳入区域热电联产规划的 30 万千瓦以
下抽凝煤电机组热电比达到 80%以上;其他 30 万千瓦以下纯凝煤电机组通过拆除
设备或“关而不拆”方式全部淘汰。
13. 鼓励钢铁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钢铁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重点区域城市钢
铁企业要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改造升级、省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发展,全
省整合建设 2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且规模适中的钢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