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
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公共
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国管局关于下达“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资源指标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281 号)精神,我们对省直单位“十四
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现下发执行。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为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要
求,从 2021 年开始,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省级机关年度绩效
考核方案。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切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强化管理体系
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我
省的目标任务。
附件: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年度分解
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1 年 10 月 14 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延涛,020-831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