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
中心(2021 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通信函〔2021〕26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
门、相关企业: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按
照《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工信部通信〔2021〕
76 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一)大型数据中心。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
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
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两方面效果明显的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大
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 3000 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边缘数据中心。针对 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
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在应用
特色方面创新突出易推广的边缘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边缘数据中心:部署
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不超过 100 个标准机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
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3 家,其中
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通信管理局、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并负责做好案例审查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分别推荐典型案例数量不超过 2 个(1 个大型数据中心、1
个边缘数据中心)。
(二)请申报主体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 1)、
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 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
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
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 8000 字以内。各单位
对申报材料应严格审核把关,按数量要求对高质量案例进行推荐。
(三)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推荐的国家新型数据中心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
3)纸质版一式两份以 EMS 方式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北京市
西城区西长安街 13 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wangyue2@caic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