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
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
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到 2030 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
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
(四)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企业推广基础设施绿色环保标准和
最佳实践,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
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实施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引导企业
在建设境外基础设施过程中采用节能节水标准,减少材料、能源和水资源浪费,
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加强废弃物处理。
(五)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
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
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
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
研究及交流培训。
(六)加强绿色交通合作。加强绿色交通领域国际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
路”国家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动国际海运和国际航空低碳发展。推广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广智能交通中国方案。鼓励企业参与境
外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项目,巩固稳定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发展多式联
运和绿色物流。
(七)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
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赴境外设立聚焦绿色
低碳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开展绿色产业投资合作。
(八)加强绿色贸易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
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
(九)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合作框架下,推广
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自愿准则和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能力建设。用好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撬动民间绿色投资。鼓励金融机构落实《“一带一路”绿色
投资原则》。
(十)加强绿色科技合作。加强绿色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强化基础研
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
能、节水、环保的材料与技术工艺。发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机制
作用,支持在绿色技术领域开展人文交流、联合研究、平台建设等合作,实施面
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转移专项行动,建设“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储备库,推动绿
色科技合作网络与基地建设。
(十一)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制定,加强与共建“一
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行业绿
色标准、规范及指南。
(十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