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化验检测、核算等环节的规范性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供电量、供
热量、供热比等相关参数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
排放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有关原始材料、煤样等保存时限是
否合规等。通过多源数据比对,识别异常数据并进一步核验确认。对已
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业务范围内的各
有关重点排放单位作为核实工作重点,并向社会公开咨询机构、检验检
测机构名单和核实结果。
(二)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公正性、规范性、科学性。可通过核查
技术服务机构自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抽查等方式,依据《企业温
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公正性管理措施、工作及时性和工作质量等进行评估。省级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结果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
环境信息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配合做好发电行业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专项监督执法。
我部将围绕 2019 和 2020 年度碳排放数据质量,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
单位及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核实,将发现问题交办地方、拉条挂账、
一盯到底。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
四、建立碳市场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
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定期核实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发电行
业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
理。发现有关数据虚报、瞒报的,在相应年度履约量与配额核定工作中
予以调整,如在履约清缴工作完成后发现问题,在下一年度配额核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