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开发利用总量和开发强度进行总体评价,以地热田为
单元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大型地热田调查评价由国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引入企业开展
后续勘查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结合
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
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以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
方地区供暖需求,大力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对
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对集中程
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满足土壤热平衡情况下,积极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供
冷;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在确保 100%回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地
下水源热泵供暖供冷。
(五)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京津冀、
山西、山东、陕西、河南、青海等区域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各地在
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性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
不耗水、完全同层回灌”或“密封式、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
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示范工作,示范不同地
热资源品位的供暖利用模式和应用范围,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
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宜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的方式推进地热能供暖,调动企
业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
(六)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
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
及时推广典型案例。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
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