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25 年,引进或培育 10 家氢能企业,建设绿电制氢示范项目
不少于 5 个,在化工、冶金、能源、交通等领域开展绿氢示范应用,
燃料电池车运营数量不少于 150 辆,矿区燃料电池重卡不少于 100
辆,建设 3-4 座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绿氢生产能力达 4 万
吨左右,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 35 亿元,初步形成“11235”氢能
产业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1.打造绿氢生产基地。在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推动三大绿氢
生产示范区建设,并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产业发
展条件较好的地区,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化发展,着力打
造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
2.推广低成本制氢。研究新能源电站弃电制氢、风-光-谷电耦合
制氢等多种制氢方式,通过不同场景下制氢效益比对,选择最优技
术路线并加以推广。(省能源局,相关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