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加快
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力争到 2022 年底建成并网 300 万千瓦。(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
加快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省能源局,
海南州、海西州政府)以海南戈壁、柴达木沙漠基地为重点,编制完成我省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十四五”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审定,按国家批复组织实施。(省能源局,海南州、海西州政府)有序推动市
场化并网项目建设。加快《2021 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海
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一期项目等12 个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各市州能
源主管部门做好新能源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积极
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各地严
格按照“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
停”的工作要求规范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西宁市城东区、城
北区、城中区,海东市循化县,海南州共和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
海北州门源县 8 个条件较好重点县(区)争取2022 年底前率先达标;其他试点
县(区)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开工建设。(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在铁路、
公路沿线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促进陆路交通与可再生能源实现融合发展。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企业)加快推广“新能源+”模式。在条件成熟地区,
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农光、牧光互补,矿山治理等“新能源+”示范试
点项目建设,力争海西州农光互补,共和盆地沙区、木格滩沙区光伏治沙等
示范项目开工建设。(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各市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