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
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
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
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
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
综新能〔2016〕623 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
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三、省级财政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
及时纠正审计以及各类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涉嫌骗补及
违规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应暂停项目补贴资金
拨付,待有关部门核实定性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电网企业应按照《财政部1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
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
知》(财建〔2020〕199 号)、《财政部1生态环境部关于核
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591 号)要求,向相关生态环
境部门申请生物质发电企业环境违法等行为处罚情况,相应
核减补贴资金等。
五、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
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
聘请独立第三方,同时做好绩效自评。电网企业应在 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