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共享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含原始数据和正射影像图)和相关基
础地理信息数据。
(四)统一成果发布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
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及其他成果由林草主管部门发
布。
二、明确任务与分工
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共同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起草工作部署文件,审核
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协调基础图件,解决调查监测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调查监测
成果。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自然资源部主管副部长任组长,国家林草局主管副局
长、自然资源部一位总师任副组长。国家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森林、草原、湿地
调查监测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参与。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参照以上模式,组建工作专班,
并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调查监测成果经工作专班审核后,由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统一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
林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
严起来”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全程负责、履
职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工作。参与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的相关单
位要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工作。
(二)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森林、草
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协同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各项相关工作。在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
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
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
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和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严格质量管控
各级工作专班是本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责任主体,坚
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回溯机制,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
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调查成果经逐级检查合格后方可汇交。
(四)加强成果共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