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 号)、《关于
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2〕53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80 号)、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闽政
办〔2016〕62 号),深化“电动福建”建设,指导支持“光储
充检”新一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相关装备推广应用,
以适应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以《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62 号)为基础,适用于福建
省行政区域内的“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
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 本指南“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内部采用直
流母线技术将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电池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系
统、动力电池在线检测系统和智慧能源管理云平台接入功能等集
成为一体的综合充电设施及同步建设的配套设施。其中,光伏发
电系统是指在停车位上部建设或同一产权红线范围内接入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