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纳。建立完善全省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引导自备电厂、工商业可中断负
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参与系统调节。开展省、市、县三级和园区源网荷储一
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促进能源集约利用,解决弃水、弃
风、弃光问题。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
应用,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到 2025 年,新型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到 2030
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 2000 万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
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全省能源信息系统、重点用能
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
节能管理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依法依规综合运用行政处
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
束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2.开展节能减煤降碳攻坚行动。统筹推进节能增效、减煤降碳和能源安全、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组织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煤电等重点行业
和数据中心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开展
煤炭消费普查,建立全省煤炭消费数据库,推进涉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
替代、产能整合和技术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
备,推进变压器、电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
先进适用工艺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
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
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
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
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省发展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基建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
置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可
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区域。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
式,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推动既有大型
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
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
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 1.3,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 1.5 的数据中心进行节
能降碳改造。(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