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导重点品种冶炼产能有序发展。按照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碳减
排导向,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引导铜、铅、锌等冶炼产能有序发展,加快建立防
范产能严重过剩的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强化工业硅、镁等行业政策引导,促进形成
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项目准入及运行管理。加强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项目管理,分类管理存量、在建、
拟建冶炼项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确保符合行业
规范条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清洁生产、清洁运输、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等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技术节能降碳
5.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
开展低碳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揭榜挂帅”,重点加强低碳
关键共性技术、碳循环利用技术及关键装备的研发,推进零碳工艺、短流程工艺、无废冶
金等前沿技术攻关。围绕绿色冶金等重点领域,探索建设有色金属低碳制造业创新载体,
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开展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定期发布绿色低碳
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制定技术推广及应用方案。重点推广铅、锌、铜、锑冶炼等节能
减排降碳技术,加快节能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
应用。积极开展技术节能低碳项目安全评估工作、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2 节能低碳技术重点方向
重点推广低品位铜矿绿色循环生物提铜技术、绿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选装备成套技术、氧气底吹连续炼铜技术、铜锍连续吹炼技术、双炉连续炼铜技术、阳
极炉纯氧燃烧技术、废杂铜低碳处理技术,重点研发铜火法冶炼中低位余热利用、铜冶炼旋流电解、砷资源化利用等技术。
重点推广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技术、以底吹为基础的铅富氧熔池熔炼技术,重点研发铅冶炼低碳还原、铅冶炼熔池智慧调节等技术。
重点推广锌精矿大型焙烧技术、高效湿法锌冶炼技术、锌电解大板阳极及自动剥锌技术、赤铁矿及针铁矿法除铁炼锌工艺、砷盐净化工艺、锌二次资源萃取
技术,重点研发氨法炼锌、锌加压湿法冶金多金属高效回收、锌电解低耗无铅阳极、锌浸出渣熔池熔炼等技术。
重点研发锑熔池熔炼等先进技术。
重点研发推广短流程冶炼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海绵钛颠覆性制备、新型还原剂替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连铸连轧一次成型工艺等技术。
(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7.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
升用能电气化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天然气干线对湘东、湘中和湘南用气负荷中心的支撑作
用,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气代煤。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系统开发建设,
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支持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鼓励和引
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消纳可再生能源。(省发展
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实施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积极发展使用先进高效产品
设备。鼓励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对标行业标杆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制定“一企
一策”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方案,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打造行业能效“领跑者”。通过市场
调节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优质企业集聚。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规范企业用能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