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VVV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碳普惠专家库。碳普惠专家负责碳
普惠方法学、碳普惠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证、碳普惠场景等的技术评估工作。
专家评估结果作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九条VVV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为碳普惠管理提供政
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宣传和普及碳普惠理念、推动碳普惠机制创新。
第十条VVV探索与国内其他省市和粤港澳地区建立碳普惠跨区域合作、共建
与联通机制。
第二章VV碳普惠方法学管理
第十一条VV本办法所称碳普惠方法学,是指用于计算特定领域的碳排放基准
线和减排量的方法规则。
第十二条VV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将具有广泛基础和数据支撑、充分体现
生态公益价值的减碳行为领域开发形成碳普惠方法学,并组织相关领域碳普惠
专家开展技术评估,结合技术评估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碳普惠方法学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VV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结合自身优势领域开发碳普惠方法
学,并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碳普惠方法学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备案
申请表、碳普惠方法学文本及编制说明等。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完备的,应当在碳普惠
专家库中抽取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技术评估,并结合技术评估意见,对符合条件
的碳普惠方法学予以备案并公布。
第三章VV核证减排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