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落地深圳建设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予以最高 3000 万元支持;
支持落地深圳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最高 1500 万元
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
争创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制
造业创新中心。
(二)加强产学研融合创新。鼓励绿色低碳产业领军
企业集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创新
联合体,瞄准绿色低碳产业链发展需求开展研发,择优选
取若干创新联合体,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 30%予以资助,
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 300 万元。
(三)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持续布局市
级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支持针对附录中绿色低碳重点领
域开展“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
研制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
超过 5000 万元;支持附录中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按经
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 20%予以资助,最高 1500 万元。
(四)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支持创新主体面向绿
色低碳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
关键技术,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
学计划。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
索与技术研发,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的全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