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先,统筹兼顾。集成创新现有森林培育、经营技术和湿地保护
修复技术,科学推进林业碳汇能力持续提升,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
科普教育。
——自愿开展,动态管理。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和相关建设主体积极参与试点建设。围绕试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
评估试点进展,完善退出机制。
——突出应用,示范推广。围绕全省林业碳汇发展的关键环节、“卡脖
子”问题,开展建设试点。突出碳汇产品开发,服务碳汇交易与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示范带动全省林业碳汇能力提升。
第五条(职责划分) 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全省试点建设的申报、省级评审、动
态管理与验收评价,研究制定试点建设细则与技术细则,督促指导、协调推进
全省试点任务。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林业局部署要求,做好试点申报材
料预审、进度跟踪督促和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试点建设管
理的责任主体,协助开展试点申报,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进度管理、项目申报、
检查验收、成效总结与示范推广。
第二章 试点确定
第六条(建设类型、期限) 试点分为林业增汇试点县和林业碳汇先行基地两
大类(简称“试点县”“先行基地”)。试点县主要方向分为造林绿化、质量提
升、竹木制品固碳和竹木替代、机制创新四个主要方向;先行基地以林业碳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