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
将土地、能耗、金融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优先保
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进
我省工业结构低碳化。“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战略性新兴产
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
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能源局、浙江银保监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列
第一位的为牵头指导部门,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
不再列出)
2. 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在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中探索引入碳排放指标,完善数据归集
共享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突出“正向激励+反向倒逼”,
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加快整合省级开发区(园
区),提升产业发展主平台,建设一批数字化小微企业园,推
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入园。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节能诊断和碳
普惠服务,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推动传统制
造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发展新兴终端产品、服务型制造等高附
加值环节。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 版本,推进传统制造业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
区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
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3. 加快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
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
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
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
关停;对其它高耗低效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对标提升。定
期修订《浙江省产业能效指南》,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
限额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