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体化等低碳技术应用。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
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拓展节能减排工作覆盖面,开展
数据中心能效提升行动,推进景观亮化工程节能。“十四五”时期,规上工业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量下降 18%。到 2025 年,力争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
域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 5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
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
(二)重大平台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实现重大产业平台能源系统整体优化,
全面实施区域能评改革2.0 版,建立健全重大产业平台区域能评事中事后监管
制度,定期发布重大产业平台能效评估报告。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档行动,
推进园区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循环链接、资源高效利用、节能降碳改造。开展
“污水零直排区”、清新园区和“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
废水及特种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 2025 年,重大平台区域能
评覆盖率达到 100%,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所有设
区市及60%的县(市、区)建成“无废城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三)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全面贯彻城镇建筑绿色低碳规划、绿色设
计、绿色施工管理的理念,推进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城镇新
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既有
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
级制冷技术和设备,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到2025 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设计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全面
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加快美丽公路、美丽航道、城乡绿道网建
设,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交通车辆新能
源化率,加强船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积极应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发
展智能交通,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发展以
“四港联动”为核心的多式联运。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
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
准营运柴油货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更新替代。
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
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开展邮政业绿色网
点和绿色分拨中心建设,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加大绿色认证快递包装
产品推广力度。到 2025 年,全省主城区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应急保障和特殊需
求车辆除外)新能源化率达到 80%,全省更新淘汰国四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
柴油货车 4万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
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
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