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建设,到 2030 年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推进绿色社
区创建行动,推动社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化、信息智能化和绿色文化等
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
倡导“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五)全面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1.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
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
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大幅提高雄安新区、廊坊北三县三星级
绿色建筑比例,到 2025年,全省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 100%,星级绿色建筑
占比达到 50%以上。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2030 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
到 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 78%节能要求。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
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又快又好发展,建设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区,在
保定市开展全产业链发展试点示范,到 2025年全省累计建设 1350万平方米以
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情况评估,制定专项改造规划
(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改造部分
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逐步开
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实施既有公共机构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进公共建筑
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 2030 年列入国家名单的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