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作。生态环境、科技、财政、金融、统计、商务、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督
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公众
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鼓励公众依法参与监督。
三、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和
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碳达峰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大力发展绿
色低碳产业,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大工业节能技改力度,推进低碳工艺
革新,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制定重点行业碳
排放强度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准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和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新
建、扩建相关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单位产出能源
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能源资源投入产出效率。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
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合理进行风能、太阳
能开发利用布局,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区外清洁电力,建设
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