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
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
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控,对行业产能已饱和的拟建“两高”项目须落实能耗不少于
1.2 倍减量替代政策,以后逐步对“两高”项目全面推行,新上“两高”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能耗强度不降
反升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
力度退出“两高”行业低效低端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能效水平体系。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通过发布能效“领
跑者”名单,确定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确定的准
入值和限定值为参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生产供给平稳、操作实施便
利等因素,分步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分拟建在建项目、存量项目、
落后项目三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形成推动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的长效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节能和能效提升计划。突出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
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
合梯级利用,提高资源投入产出率。持续淘汰落后煤电产能,深化燃煤
电厂节能减排和灵活性改造。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
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改造。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