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240 万吨以内,单位 GDP 碳排放力争三年内进一步下降
13.5%,单位 GDP 能耗力争三年内进一步下降 9.3%。
——能源领域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3 年,可
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43%。创建期三年内,力争
新开工风电、光伏项目装机 20 万千瓦以上,新增 LNG 接收能
力700 万吨,示范运行氢能公交车及冷链物流车 15 辆以上。
——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3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力争三年内进一步下降
19.4%,全区规上低碳行业增加值占比力争达到 69%以上,规
上高碳行业增加值占比控制在 7.2%以内。二星及以上绿色建
筑比例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
率达到 50.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 86 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回
收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 63%。
三、主要任务
(一)风光并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海上风电开发,有序开发
海洋能、潮流能,创新储能电站应用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
布局,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全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
电力系统。
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分布式光伏以整区推进规模化开发
为重点,集中式光伏以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为重点。
在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商场、学校、医
院等建筑屋顶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探索在新建厂房和商
业建筑等,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重点利用滩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