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
( https://credit.gd.gov.cn ) 受 惩 戒 黑 名 单 企 业 不 予 支
持 。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采
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地市辖区内已建成的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新能 源 汽 车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
项目,以及工业窑 炉 、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
固体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垃圾焚烧飞灰)项目。珠三角地区(包 括 广州、
珠 海 、佛 山 、惠 州 、 东 莞、 中 山、江门 和 肇 庆
市,下同)奖励额度 不 超 过 项 目 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的 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
韶关 、 河源 、 梅 州 、汕 尾 、阳 江 、湛 江 、茂名 、
清远、潮 州 、揭 阳 和云 浮 市,下同)奖励额度
不超 过 项 目 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的 30%,且上限
不超 过 2000 万 元 。项目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是指
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 日 后 至 完工日期间项目实
际发生的固定资 产 投资额( 不 含 购 地款和非生
产性 交 通运输车辆购置) 。 完工核 算 项 目 完 成
的 固 定资 产 投资额时 , 应 遵 循 发 票金额与付款
金额 从 小原则。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省级财
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存在获得我厅经
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的 项
目 单 位(超 过 项 目 完 成 期 限 3 个月尚未完成验收,
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 算 ),不得申报。不
得多 头 申报和多 个 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采取奖励
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 造
业)优越标志企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
(制 造 业 ) 标 志 企 业 给予 一 次性直接奖励。
三、申报条 件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
目 已 完工,且完工 时 间 在 2022 年 7 月 1日(含) 至
2023 年 4 月10 日(含)之间,项目总 投 资额珠三
角地区不低于 2000 万 元 (其中项目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 元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
低于 1000 万 元 (其中项目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不
低于 500 万 元 ) , 其中设备投资 不 低于项目完 成
固定资 产 投资额的 20%。 单 个项目的固体废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