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00 米。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 50 平方公里,组团内平
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 1万人/平方公里。合理布局城
市道路网络,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 8公里/平方公
里。统筹布局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
市综合承载力。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新建住宅建筑宜
低于 80 米,太原市严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层建
筑,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其他设区的市和县
级市严格限制新建 15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坚持“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不大规
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
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
20%。
(二)推进基础设施低碳运行。实施供热、供水、供
气、排水等老化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到 2030 年供热管网
热损失较 2020 年下降 5 个百分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率控制在 8%以内。以大同市为试点,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
革工作。积极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推进
供气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因地制宜系统化全
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
积占比达到 45%。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
源化利用行动,合理确定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提高生活
污水设施处理效率。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扩大再生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