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洲生态保护的制度措施落实落地,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提供有力
的法治保障,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今年 3 月,根据省领导关于加快黄河三角洲立法步伐的指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和山
东黄河河务局等部门进行座谈,就相关立法工作作出安排,并将该项目
的前期准备和研究论证工作委托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滨州学院承担。7 月
底,滨州学院课题组完成该项目的研究论证,形成了专题报告和《山东
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8 月初,省人大常
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司法厅听取了课题组专家的情况介绍,明确了下一步
的具体任务和进度安排。9 月 9 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情况
调度会,听取省司法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
厅的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明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厅、黄河河
务局、自然资源厅和生态环境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立法起草工作小组,
迅速开展工作:一是扎实摸清家底、找准突出问题。组织省有关部门召
开工作调度会,掌握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方面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梳理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二是深入
学习研究、凝聚各界共识。认真学习中央有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
量发展的政策与规划以及我省的配套文件,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确
保立法方向正确;同时,组织河务、水利、林业、生物以及法学理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