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开采因开采区遗迹地势高、坡度大,土地贫瘠、地
形地貌破损严重,不宜修复为耕地,适宜修复为园地或林地。
(二)露天矿山湿地生态修复模式
露天矿山开采形成永久性积水采石坑或取土坑的,可修复为
蓄水池、坑塘等,周边要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三)露天矿山其它生态修复模式
露天矿山开采形成面积相对较大和平缓的平台,可优先修复
为耕地或适宜耕种的平整地块。修复为耕地的,土壤的有效土层
厚度应大于 80 厘米,且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有关标准。
现状为工矿废弃地的,应按照空间规划优先修复为耕地或用
于项目建设。
开采后的矿山具有一定景观价值,结合实际情况,可修复为
旅游景区或休闲公园。
三、露天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措施
(一)岩质边坡植被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修复主要由底部平面和边坡立面(或断崖)组成,
边坡立面的高度、底部平面进深决定了生态修复的难度。根据断
崖下面底部平面的进深,采用 1:2-1:3 坡度续坡,原则上采用“底面
客土续坡+立面断崖下种植高大乔木遮挡”的生态修复方法。采石
底面可参照原有山坡地形进行回填塑造坡地,渣土续坡坡度应根
据续坡高度进行计算,为了保障地质安全,一般控制在 25°以内为
宜。修复近自然地形的石渣土上还需要覆盖种植土,坡脚一般应
设置挡土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