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机组建设工程行动
立足能源供给多元化发展,统筹天然气供给、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网稳定
运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进重型燃机、分布式燃机、“风光燃储一
体化”项目建设。2022 年,开工建设燃气机组项目 560 万千瓦左右。到 2025
年,在运燃气机组规模达到 800 万千瓦,年用气量 80 亿立方米左右。到 2030
年,在运燃气机组规模达到 2000 万千瓦,年用气量 200 亿立方米左右。
重点布局重型燃气机组项目。在济南、青岛、烟台、泰安等负荷中心、
LNG 接收站周边和天然气管道沿线城市,重点规划建设 F 级重型燃气机组项目,
与所在地区存量煤电机组互为备用,以满足电网调峰为主,兼顾清洁供热需要。
2022 年开工建设 480 万千瓦左右;2023—2025 年,开工建设 200 万千瓦以
上。到 2025 年,全省在运重型燃气机组规模达到 500 万千瓦;到 2030 年,
达到 1400 万千瓦。
合理布局分布式燃气机组项目。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热电冷需求稳
定的区域,结合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更新改造,规划建设分布式燃气机组项
目,以保障电力热力稳定供应。支持在公共交通服务区、大中型公共建筑及综
合商业区等建设楼宇式分布式燃气机组,替代单纯的煤改气项目。2022 年,开
工建设 60 万千瓦左右;2023—2025 年,开工建设 140 万千瓦以上。到 2025
年,全省在运分布式燃气机组规模达到 200 万千瓦;到 2030 年,达到 400 万
千瓦。
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可再生能源开发
基地,结合渤海气田登陆点和 LNG 接收站建设,布局建设燃气机组,打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