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一)城乡建设低碳结构优化行动
1.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布局。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城市建设应兼
顾对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风貌的保护与协调,注重建筑以人为本的内涵
要求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
例》对绿色建筑源头管理的立法规定,按照《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控制
性指标划定的绿色建筑星级、超低能耗等建设要求,发改部门在出具建设项目
批准、核准文件时,应当明确对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低碳性能以及对改造建筑
的能效提升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
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超低能耗
等绿色指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
住建局)
2.推进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高质量低碳化建设农村房屋,以松岙镇大埠村作
为第一批农房工业化有机更新试点项目,合理应用乡土材料和就地取材,加强
指导服务和跟踪督办,推进农房工业化规模化建设。结合被动式节能技术,开
展裘村镇吴江村、莼湖街道章胡村、尚田街道印家坑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营造符合乡村热湿环境特征的被动式民居样板,推动农房设计向超低能耗、近
零能耗升级。巩固奉化区美丽城镇建设成果,建立城乡融合、工农互促、共同
富裕的新型城乡关系,推动美丽城镇全面带动乡村振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专项行动,实施《奉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