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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量达到 9.07 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 8000
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 2.9 亿千瓦左右。
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
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
量1800 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
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着力提高质量效率。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
内统筹考虑,并留有适当弹性。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
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
二、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
以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首要任务,着力增强国内能
源生产保障能力,切实把能源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
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统筹资源接续和矿区可持
续发展,有序核准一批优质先进产能煤矿。加快推进在建煤
矿建设投产,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保供产能转化为常态化产
能。以示范煤矿为引领,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与升级改
造。深化煤矿安全改造。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
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
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
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推动落实煤电企业电价、税收、
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源服务型企
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
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落实“十四五”规划及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