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1〕104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
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
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 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发展改革委审
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 40 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
范基地和 60 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加快
推进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
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指导 2021 年确定的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聚焦《通知》
确定的产业布局集聚化、利用方式低碳化、技术装备先进化、模式机制创新化、
运营管理规范化等五项重点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进一步完善 2022
至 2025 年建设实施方案,突出节能降碳,明确相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支撑
项目和保障措施,重新核算基准年(2021 年)和目标年(2025 年)的大宗固体
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和节能降碳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汇总,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
版光盘)。
2019 年确定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要根据建设进度,参照上述
要求调整实施方案,适当延长建设期限,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
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二、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示范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
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实现“到 2025 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
用量达到 40 亿吨左右”目标任务。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
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达到预期目标。
(二)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各基地管理机构及骨干企业,要统筹推进示
范建设任务,创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选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信息
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每半年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三)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要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优
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开展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技术设备,
回收利用余压余热余能,提高能效水平,发挥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替代天
然资源的协同降碳作用,形成利废建材行业降碳示范效应。
(四)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要落实责
任,跟踪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情况,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完善和落实相关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