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
目建设。积极推动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
造。实施 5G 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和
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探索推广“两业融合”新路径新模式。(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重点区域政策体系。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重
点区域产业发展重大任务,落实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有关重大部署,
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完善当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加
大精准支持力度,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发挥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
作用,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鼓励地方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打造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
集群发展格局。不断总结和宣传推广地方和企业振作工业经济好经验好做法。(发
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能效标准引领。科学确定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能效标
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明确目标方向,突出标准引领,严格能效约束,组织一批节
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应用,提高行业节能降碳水平。推
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加大节能力度,加快工
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大能耗标准制修订、宣贯推广工作力度,建立
动态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机制,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
等配套标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紧密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
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
善制造业中长期融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
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易贷”模式。稳妥推进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深化产
融合作,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
项政策,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
导金融资源向工业绿色低碳领域汇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
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用
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提高劳动者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提升公共
就业服务质量,完善劳动力供需双方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
务业,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行为,规范用工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
率。加快完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引导
制造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梯度转移,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行稳致远
(十五)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落实好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助企纾困政策,
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整治力度。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力度,运
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规范款项支付秩序,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鼓
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等支持。用
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和支小再贷款,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用好小微企业融
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促进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落
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今年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并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