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市场,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区按
职责分工负责)深化海关国际合作,与贸易伙伴加强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口岸监
管、产品合规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交换,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积极稳
妥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结果采信,提升通关、资金结算、纳税便利化水平。(海
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规则对接。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
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与更多贸易
伙伴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加强国内市场规则与国际通行贸易规则对接,做好贸易
政策合规工作,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
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
业务。(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标准认证衔接。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补齐国内标准短板,
提高标准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
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支
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深化国际合作,促进合格评定机构、政府间合格评定
结果国际互认水平不断提升。简化出口转内销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办
理时间。(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绿色
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提升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平。统一林草可持续经营认证标准,对接国际森林认证标准,增加优质内外贸林
草产品供给。(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
责)
(八)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
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鼓励企业对其产品作出满足“三
同”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三同”要求进行质量评价。建设
“三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服务企业功能。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
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及各地区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九)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
“走出去”,加强资源整合配置,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支持
跨国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
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
带动更多企业走一体化经营道路。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
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
农业企业。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区域品
牌建设,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
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各地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
息技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厂等创新发展,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