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PM2.5 和臭氧(O3)浓度双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 218 个,同
比增加 12 个。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
角地区、汾渭平原 PM2.5 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 18.9%、11.4%、16.0%,
改善幅度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气环境治理仍需持续发力。还有
29.8%的城市 PM2.5 平均浓度超标,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仍时有发
生。
(二)水环境状况。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地表水Ⅰ—Ⅲ
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84.9%,与 2020 年相比上升 1.5 个百分点;劣Ⅴ类
水质断面比例为 1.2%。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
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流域、辽河流域水质由
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地下水水质状况总体较好。全国地下水Ⅰ—Ⅳ类
水质点位比例为 79.4%。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少数地区消除
劣Ⅴ类断面难度较大,部分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污染源周边和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风险,水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亟待
解决。
(三)海洋环境状况。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夏季
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 97.7%,同比上升 0.9 个百分点。全国近岸
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 81.3%,同比上升 3.9 个百分点;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