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整理:“碳中和资料库”公众号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试点城市水资源供需状况、发
展水平、基础条件、利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实行优
水优用、按用定质、按质定管。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完善污水再生利用基础设施条件,制定出台促进再生
水生产和利用的财税、金融、价格政策,让相关市场主体有盈利空间,发挥有为
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
科学管理、安全利用。建立健全再生水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完善的技术标准
体系,严格开展水质监测预警,加强监督执法与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安全利用。
(三)试点范围
以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选择典型代表性强、
再生水利用配置基础好、再生水需求量大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
(四)试点目标
“十四五”期间,试点城市以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和配置管理为重点,
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创新配置方式、拓展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建立健
全相关激励政策,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缺水地区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5%以上,京津冀地区试点城市达到 45%以上,其他地区试点城市达到 25%以
上。
到 2025 年,在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产输、激励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
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