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
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80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按照《“十四五”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
品绿色设计,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组织开展
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
批绿色设计基础好、创新设计能力强、绿色产品制造水平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
工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开展绿色设计,
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推动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带动产业链、供应
链绿色协同升级。
二、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
状况较好,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
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拥有自主
品牌,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将绿色设计理念和低碳发展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具备开展产品生
命周期碳足迹、水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
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
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四)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产品相关的技术规
范、标准或政策;积极推广绿色产品,绿色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
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
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
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