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包装。联合电商企业、连锁商超,推动在生鲜配送、散货物流等场景中推广应
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
料泡沫箱等的使用。
(三)发挥电商平台可循环包装推广应用作用。电商平台企业通过转发名录
等方式,引导平台内企业积极使用经过绿色认证的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与试点
寄递企业建立相关信息对接机制,针对试点线路或试点区域的消费者,在订单生
成页面提示消费者选择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明示可循环快递包装价格、使用规
则、回收方式等事项。建立积分奖励、绿色信用等机制,积极引导消费者、相关
生产商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
(四)完善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试点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和其他寄递
企业,探索建立行业共享共用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充分运用现有邮政网
点、快递网点、快递柜、驿站等资源,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和回收设施。联合电
商企业、可循环包装企业、商业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快递共配终端、
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
(五)创新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模式。试点企业丰富可循环快递包装末端回
收方式,鼓励第三方企业、快递员参与回收,推动智能快件箱增设包装回收功能。
联合电商企业,探索尝试积分奖励制、押金制、承诺制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个
人消费者自主返还可循环快递包装。
(六)健全可循环快递包装调拨运营网络。试点企业统筹当地分拨中心、仓
储场地等现有资源,联合可循环包装企业、电商企业合理谋划建设可循环快递包
装清洗、调拨场地,确保试点范围内可循环快递包装高效循环流转使用。试点企
业联合电商企业和可循环包装企业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下可循环快递包装消杀工作。强化技术创新应用,采取逆向物流、联
合第三方企业运营等方式,同步监控可循环快递包装状态和物流状态,畅通信息
对接和数据转换,实现可循环快递包装流向的全链条实时监控,提升循环率和周
转效率。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试点申报。各寄递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基于可
循环快递包装应用现状和问题,独自或联合相关方企业编制《可循环快递包装规
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试点内容(包括范围、区
域、品类、场景、模式等)、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将《方案》报本企业总部
所在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省级邮政管理部门会
同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联合上报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
(二)确定试点企业。国家邮政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组织有关专
家对《方案》进行评估,初步确定试点企业,并组织征求《方案》中涉及到的地
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试点企业按照有关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
送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按程序批复《方案》,公布试点企业名单,并对试点企业进行授牌。
(三)组织试点实施。试点企业按照批复的《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反馈,
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试
点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
国家邮政局将根据批复的《方案》,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依据相关政策,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