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动内河船舶制造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内河船舶制
造企业兼并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增加优质产能有效供给。优化内河船舶制造产
业布局,通过跨区域合作推动产业转移,提升欠发达地区内河船舶制造质量水
平。培育若干内河船舶制造骨干企业,深化内河船舶设计建造一体化,加快信
息技术与船舶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批量化定制采购模式,
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生产。
(十一)构建绿色智能船舶新型产业链。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体,集聚研
发、设计、建造、配套、运营等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组建产业联盟,打造
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内
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集群,围绕内河船舶总装建造基地,推动船用动力电池、
电机、箱式电源、电池管理系统、充换电设备等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培
育船舶配套产业链优势企业,推动发动机、燃料储运、智能管理等关键系统和
设备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五、建立健全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
(十二)完善绿色智能船舶运营配套设施。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加注、充(换)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健全建设审批流程和验收
标准体系,构建便捷完善的设施网络。创新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研究构
建与传统能源挂钩的长期稳定保供保价模式,实现电力、LNG 等能源产业和船
舶产业协同可持续发展。提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水平,鼓励建设绿色航运综合
服务区,提供船舶能源供应、应急航修、配件供应、应急救助、生活服务、污
水垃圾接收转运等一体化集成式服务。支持建设船舶岸基驾控中心和内河船舶
运控云平台,加强船岸通信设施建设,提升远程驾驶保障能力。
(十三)推动绿色智能船舶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利益共享的新模式,支持
货主、港口、能源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动力电池等关键配套企业深度参与内河
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稳定运输需求和能源供应,降低建造和运营成本,提
升运营质量效益。探索船舶租赁,推动规模化集中制造、专业化租赁经营;探
索设施共享,实行标准化燃料罐、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船舶设备共担共用;探索
船电分离,由第三方标准化箱式电源租赁企业提供公共电池设计、制造、租赁、
回收、处理等服务;探索智能运维,提升专业化公共运维平台为船舶提供维修
保养、燃料供应等精准服务的能力。
(十四)加强和改进船舶运营管理。开展船型优选,研究制定绿色智能内
河船型目录,探索对目录内的船型给予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国家船舶大气和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实施国内新建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准入
制度,建立现有内河船舶能效标识制度,加快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
更新,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现有燃油动力船舶退出机制。完善纯电池动力、甲
醇、氢燃料等船舶技术规范,建立电动船舶充(换)电标准体系。调整完善客
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客船使用电池和LNG 动力。加强船
舶使用燃油质量动态监督管理,严惩违法用油船舶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