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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4. 落实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责任。围绕国家下达本市的“十
四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结合上海实际,科学研究制定分解
方案,并加强跟踪分析调度,逐步推动建立评估机制。
5. 逐步健全本市碳普惠体系。组建碳普惠管理中心与运营
中心,搭建碳普惠系统平台。研究出台“1+4”配套政策,包括
上海碳普惠体系管理办法以及方法学指南、项目和场景管理、积
分管理等细则。开发能源、交通等领域项目场景,建立试点示范,
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本市碳市场补充抵消机制,初步实现与
本市碳市场闭环运行。加强区域协作,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碳普
惠联建工作。
6. 夯实碳排放管理法律基础。进一步规范本市碳排放相关
管理活动,研究完善涉碳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在前期调研和立法
后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上海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修订工
作。
四、常规任务
7.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
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2023〕12 号)研究制定配套细化任务
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并建立定期跟踪调度机制,推动减污降碳协
同工作落地落实。
8. 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