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 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
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精神,结
合我省能源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
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先行区建设为总牵引,以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为抓手,以重大
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
全,加快构建“六大”能源体系,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促进
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
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到 2025 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重要突破,能源结
构显著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 9000 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
源消费占比达到 13%左右;煤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煤电发电
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分别降至 55%、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