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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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 年)
时期,是能源低碳转型重要窗口期,是为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
时期,更是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
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为科学开发
利用我市较为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推动我市海上风电及相关产
业有序加快发展,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构建
绿色能源体系,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划政策和《唐山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唐
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能源体系发展规划〉〈唐山
市绿色能源体系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字202283
)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规划期:近期为 2025 年,远期展望至 2035 年。
一、发展现状与形
(一)我市发展基础和优势
海上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我市临近海上 100 高度层年
均风速基本在 7.0 /秒以上,海岸线向海 10 公里以外风速
本在 7.4 /以上,受台风影响,海上风电年等效利用小
数在 3200 时左右。近海风能资源可达 120 千瓦,深远海
风能资源可达 1550 万千瓦,海上风能开发潜力大。目前,我市
已建成投产海上风电项目 1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是河北省
唯一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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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接入和消纳能力强。唐山电网是国网冀北电网的主要
成部分,北联承德电网,东接秦皇岛电网,西靠天津、北京电网。
按照国网唐山供电公司统计口径,2021 年唐山市全社会用电量
累计 912.13 亿千瓦时全口径电厂发电量为 470.05 亿千瓦时
电力就地消纳空间大。2025 年,唐山电网将建成以地区 500
千伏电网为主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为大
规模新能源接入提供坚实保障。
海上施工条件相对优越。渤海为陆架浅海盆地,海底地势平
缓,唐山海岸线向海 100 公里范围内,水深介于 1430 米,
大容量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基础、海缆敷设等海上风电核心要素的
施工难度小、综合造价低,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费用显著减少,
适宜大规模、基地化开发海上风电。
装备制造产业实力雄厚。我市是国家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
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装备制造业门类齐全、底蕴深厚。
四五期间,我市将坚持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围绕打造特色鲜
明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谋划建设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
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有利于推动风电及相关产业向产
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
(二)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新
能源领域中技术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
电方式之一从全球看,随着风电技术日渐成熟、单机容量不断
增大、发电成本大幅降低,海上风电已成为潜力较大的风电发展
新领域,发展前景广阔。2021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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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GW,同比增长 2倍,占全球新增风电装机的比重达
22.5%,创历史最大增幅;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57
GW,同比增58%,在全球风电总装机中的占比上升到 7%
从国内看,我国海上风电从小规模示范发展到大规模集中开发的
阶段。2021 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1690 万千瓦,占全
新增海上风电装机的 80%;累计装机 2777 万千瓦,连续第三
年位居世界首位。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
提出有序发展海上风电为海上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规划支
撑。我市看,十四五及以后一个时期,我市电量需求仍将保
持平稳较快增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预计我
2025 年、2030 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1000 亿千瓦时、1300
亿千瓦时,预计到 2030 山的区外受电需求将突800 亿
千瓦时,可为我市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电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2.面临挑战。现阶段,我国基本已形成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
体系,项目开发运营成本持续下降,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尚有
足。2020 年以来海上风电项目取消中央财政补贴,十四
成为海上风电全面转向平价的关键时期风电开发市场面临着加
快提效降本压力。碳达峰、碳中和以能源清洁绿色替代为标志,
以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为根本,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
统性变革2021 年,我市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 2个百分点,面临的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
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十四五”时期,是能源低碳转型重要窗口期,是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为科学开发利用我市较为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推动我市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有序加快发展,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构建绿色能源体系,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划政策和《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能源体系发展规划〉〈唐山市绿色能源体系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字〔2022〕83号)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规划期:近期为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一、发展现状与形势(一)我市发展基础和优势海上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我市临近海上10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基本在7.0米/秒以上,海岸线向海10公里以外风速基本在7.4米/秒以上,受台风影响小,海上风电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在3200小时左右。近海风能资源可达120万千瓦,深远海风能资源可达1550万千瓦,海上风能开发潜力大。目前,我市已建成投产海上风电项目1个,装机容量30万千瓦,是河北省唯一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项目的城市。—2—风电接入和消纳能力强。唐山电网是国网冀北电网的主要组成部分,北联承德电网,东接秦皇岛电网,西靠天津、北京电网。按照国网唐山供电公司统计口径,2021年唐山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12.13亿千瓦时,全口径电厂发电量为470.05亿千瓦时,电力就地消纳空间大。到2025年,唐山电网将建成以地区500千伏电网为主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为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提供坚实保障。海上施工条件相对优越。渤海为陆架浅海盆地,海底地势平缓,唐山海岸线向海100公里范围内,水深介于14~30米,大容量海上风机及升压站基础、海缆敷设等海上风电核心要素的施工难度小、综合造价低,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费用显著减少,适宜大规模、基地化开发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实力雄厚。我市是国家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装备制造业门类齐全、底蕴深厚。“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坚持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围绕打造特色鲜明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谋划建设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有利于推动风电及相关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二)机遇和挑战1.发展机遇。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从全球看,随着风电技术日渐成熟、单机容量不断增大、发电成本大幅降低,海上风电已成为潜力较大的风电发展新领域,发展前景广阔。2021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21.1GW,同比增长2倍,占全球新增风电装机的比重达22.5%,创历史最大增幅;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57GW,同比增长58%,在全球风电总装机中的占比上升到7%。从国内看,我国海上风电从小规模示范发展到大规模集中开发的阶段。2021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占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的80%;累计装机2777万千瓦,连续第三年位居世界首位。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有序发展海上风电”,为海上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规划支撑。从我市看,“十四五”及以后一个时期,我市电量需求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预计我市2025年、203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1000亿千瓦时、1300亿千瓦时,预计到2030年唐山的区外受电需求将突破800亿千瓦时,可为我市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电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2.面临挑战。现阶段,我国基本已形成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项目开发运营成本持续下降,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尚有不足。2020年以来,海上风电项目取消中央财政补贴,“十四五”成为海上风电全面转向平价的关键时期,风电开发市场面临着加快提效降本压力。“碳达峰、碳中和”以能源清洁绿色替代为标志,以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为根本,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2021年,我市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约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2个百分点,面临的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指示以及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12345”总体工作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契机,以规模发展为目标,以基地建设为重心,以示范开发为抓手,以安全平稳发展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降本增效为途径,大力推动高水平海上风电装备产业聚集,统筹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高质量开发建设,将唐山打造成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筹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培育与海上风电资源开发紧密结合、国家与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布局,实施一体化顶层规划设计,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场址规模,支持优势企业获取海上风电开发权。坚持协调发展。风电场规划选址要符合国家和省海上风电发展总投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措施,实现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双赢。坚持创新引领。大力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平台的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风电装备等关键技术和关键基础材料、设备、零部件等智能制造和技术升级。积极探索海上风电与多种绿色能源、海洋经济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5—坚持集聚发展。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加快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大力支持对区域高质量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综合实力较强、开发经验丰富的企业实施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开发。(三)发展目标围绕打造全产业链条,积极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布局、建设,加快促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我市累计新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2—3个,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初具基地化、规模化,累计总投资达到50亿元以上。到2035年,累计新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7—9个,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以上,我市海上风电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累计总投资达到300亿元以上,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海上风电产业装备制造基地。三、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一)发展路径海上风电的发展包括风电开发、储能应用、装备制造、运行维护等相关产业领域。1.海上风电开发。在全国、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布局的指引下,充分发挥我市临近海上风能资源优势,围绕风电开发利用规模、海陆风电统筹、产业发展协同、产业链条和技术提升、空间布局等,做好海上风电发展顶层规划设计,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进海上风电产业集约化聚集。—6—2.海上风电+储能应用。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储能开发相结合,实现风电就地就近消纳利用。鼓励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开发+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储能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探索培育“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开发应用新模式,在风电消纳、电网调峰等方面形成示范。3.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立足当地和国内、面向国际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面向东北亚的海上风电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以风机、叶片、塔筒等主要部件为主的风电装备产业。同时,积极培育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加快构建完善风电及相关产业体系。(二)产业布局立足我市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基础和国管海域、省管海域风电开发规划,加强与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优化海上风电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场,构建“一区一带”唐山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格局。“一区”,即构建海上风电开发集中区。根据我市海上风能资源分布状态,按照国家、省海上风电开发相关选址原则,依托唐山临近海域海上风电潜在技术可开发量,规划形成海上风电开发集中区。“一带”,即打造沿海风电装备及相关产业带。以曹妃甸区为重点,规划建设海上装备制造产业园,统筹布局和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储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同时,在乐亭县、海港开发区等县区合理布局发展海上风电相关配套产业,形成沿海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带。—7—四、重点任务围绕培育集海上风电开发利用、储能应用、电网消纳、运营维护、装备制造、技术创新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一)科学有序开发海上风电资源1.科学进行规划选址。将唐山邻近海域海上风电规划纳入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海上风电场规划选址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红线调整成果等相关规划文件的衔接,严格遵守国家、省海上风电选址原则,严格限制风电在滩涂和近岸地区布局,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向深远海发展、实施集群化开发,减轻对其他海洋活动的影响。2.有序推动开发利用。根据国家和省海上风电规划、发展需要和建设条件,合理确定海上风电开发时序,“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冀东场址1(JD1-1,150万千瓦)、冀东场址7(JD7,150万千瓦)两个海上风电场址开发前期工作,力促尽早投入建设;积极推进规划场址的后续开发。到2025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2—3个,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到2035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7—9个,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以上。3.实施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依据国家和省海上风电管理办法,积极制定海上风电竞配方案,组织竞争性配置,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地企合作好、方案设计优、前期进展快、社会贡献大的企业获得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带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规模化发展,引导海上风电产业升级、成本降低,带动我市风电装—8—备制造业高质量崛起;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属企业参与海上风电投资建设,促进当地企业发展转型。(二)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的储能应用1.鼓励“海上风电+氢氨”融合”。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海上风电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培育开发“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积极推进海生风电+海水淡化、电解水制氢布局,开发离网式海上风电和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加强国内外风光氢氨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鼓励和支持以氨储氢、供氢、代氢,推动氢氨融合发展,推进实施一批氢氨规模化示范项目。2.推进多种储能方式开发。依托海上风电开发,积极拓展延伸储能下游产业链条,鼓励具备条件的能源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与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协调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依托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创新技术,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加快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3.探索业态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经济融合发展是节约集约用海的重要新型产业模式和未来发展方向。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示范项目,实现海上风电、海洋渔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海上“能源岛”模式,推进海上风电与海上油气、海洋化工、滨海旅游、海洋能开发、海上加氢充电、海洋科学研究等多样化融合试验与示范应用,打造“海上风电+”融合项目的示范基地,实现生态、—9—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和海域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三)全面增强电网消纳能力1.构建区域电网新格局。围绕满足新能源并网及就近消纳需要,积极推动“十四五”电网规划落地,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具有唐山特色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依托全市9座500千伏变电站,建立北部、市主城区、沿海3个独立且相互联系的220千伏供电分区,实现“9站3区”电网新格局,有序简化电网结构,为大规模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提供坚强网架基础。2.推动配套电网布局。加紧统筹编制海上风电电网接入系统布局规划,加快沿海风电集中区域新增变电站布点落地,加大城网、农网改造力度,持续强化区域网架水平、提高负荷转供能力,提升高压配电网分布式能源接入能力,大力推进各县域内电网线路的改造工作,加强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力度,提升海上风电消纳能力。3.优化电网运行结构。通过提高电网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区域电网系统消纳风电能力,提升本地消纳能力,保障海上风电上网及消纳。合理规划电网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完善和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有效减少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弃风限电现象。提升常规煤电机组和供热机组运行灵活性,增大煤电机组调峰深度,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网系统就近就地消纳风电能力。—10—(四)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1.加快发展风电生产设备。加快引进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大型风机主轴、风电法兰、锻环、锻轴、锻件、风电变压器等生产企业,开展高端风电设备研发生产,开发深远海大容量整机和风机、碳纤维大转轮叶片、柔性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产品,推动海上风电及海工装备实现全产业链规模化发展,着力提高风电装备智造水平。通过龙头企业产业带动配套产业,吸引配套企业集聚,完善齿轮箱、发电机、塔架等风电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延展和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海上风电产业装备制造基地。2.加快发展风电储能设备。壮大电化学储能设备产业。依托动力电池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储能控制系统制造。支持锂电池正负极、电池隔膜、电解液等电池产业链重点环节加快发展,壮大动力电池产业链,打造电化学储能装备生产制造基地。加快氢能储运装备发展。培育加速压缩机、加注设备关键阀体和高压件等氢气加注装备产业链,推动气态储氢、液态储氢、固态储氢等技术发展与新材料产业化。探索多种储能设备发展。引进掌握核心技术企业,鼓励储能电站检测、控制、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发展先进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电磁储能、储热蓄能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形成多种新型储能方式及配套设备生产协调发展新局面。3.加快装备产业园建设。在曹妃甸区统筹规划建设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积极引进全球海上风电领域排名前十等装备制造企业,利用便捷的临港运输条件、土地资源、良好的海上风能—11—资源禀赋,做强整机制造和主机、叶片、塔筒等主要部件生产等重点产业。到2025年,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累计总投资达到50亿元,引入5-10家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年生产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到2035年,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累计总投资达到300亿元,引入20家以上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年生产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五)着力推动海上风电技术创新1.开展先进技术研发示范。加强海上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提高海上风电选址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离岸距离和海况,研究采用不同机型、塔筒高度以及控制策略的设计方案,加强设备选型研究,探索同一风电场安装不同类型机组的混排方案。推动低风速风电技术进步,因地制宜推进常规风电、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鼓励开发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海上移动测风、大容量海上升压站、中远距离海上风电输电方式、风机智能检测和运维、冗余系统设计、海上风电与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风能与波浪能潮流能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实验示范项目建设。2.搭建协同发展创新平台。积极利用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和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等优质创新资源,发挥华北理工大学、唐山学院等本土高校作用,借助与京津高校院所的协同技术创新,推动海上风电等绿色能源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研究。谋划建设唐山海上风电研究院,积极对接京津雄高端科研资源,承接并布局建设一批海上风电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引导企业、—12—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唐山市海上风电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区域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用。3.实施人才培育引进工程。支持海上风电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坚持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做大“陶博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服务月”等引才活动品牌。面向京津持续开展“百名高端人才进唐山”活动,加大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留学人员等高端人才的力度。开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凤凰青年英才”评选、优秀中青年专家出国培训、优秀人才项目资助支持等多种形式人才培育活动。支持高校引进高层次绿色能源人才,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加强海上风电技术、储能技术,以及海上风电等绿色能源发展相关专业建设,加强海上风电专业人才培养。(六)加强风电场海洋环境保护1.做好环境影响评价。认真做好海上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场址严格避让环境保护区域,规避滩涂湿地等鸟类集中栖息地,合理规划缓冲带,为鸟类预留足够宽度的迁徙通道。开展对唐山海上鸟类迁徙路线、集中分布区块、迁徙流动规律以及主要鸟类的生活习性的研究,尽力将海上风电对区域鸟类的主要影响特点和程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动态调整对鸟类产生重大影响的场址。海底电缆路由避开敏感目标,降低电磁辐射影响。2.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期作业顺序,海底电缆铺设和桩基础施工避开渔业敏感季节,加强科学管理,划定施工作业—13—范围,减少占海面积和开挖量,缩短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桩基础施工过程中泥浆遗漏,分类集中处置施工产生的淤泥、钻屑等废弃物和泥浆、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施工期环境影响通过人工增殖放流进行修复。3.加强监管监测。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强化督促督查,确保开发企业足额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工程建成后,对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的后评估,跟踪监测海上风电的生态影响,加强不同海洋生物和鸟类对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变化响应的研究,揭示海上风电对不同生物选择性影响的机理,降低海洋环境风险。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唐山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协调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统筹做好海上风电项目纳规开发、装备制造项目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政策支持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二)加强金融支持。综合利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融资、财税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项目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风电产业的支持。鼓励风电企业利用公开发行上市、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探索基于大数—14—据和互联网+的新型融资模式。探索设立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风电产业园区、重大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和人才引进等。完善绿色证书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实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并做好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衔接协调。(三)加强招商引资。依托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大招商、招大商。深入分析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发展形态,瞄准东北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风电开发、风电装备及配套设备生产领域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开展个性化项目对接,大力推进“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模式,逐渐延伸产业链条,构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招商格局。推动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培育一批海上风电领域领军企业,努力形成绿色发展示范带动效应。附件:1.唐山市邻近海域海上风电场规划场址容量概况表2.唐山市邻近海域海上风电场规划场址布局概览图—15—附件1唐山市邻近海域海上风电场规划场址容量概况表场址区域编号场址中心离岸距离水深条件风速水平规划容量(万kW)规划海域面积备注(km)(m)(m/s)(km2)JD1-15523-257.5150266国家管辖范围内JD1-25523-257.5130232JD26323-267.5120187JD37024~267.5100177JD48319~227.5100165JD5-18020-247.6150271JD5-28020-247.6100213JD6-16223-267.5150247JD6-27523-267.5120197JD73216-227.4150250JD8-19319-227.5100170JD8-29319-227.5100169JD115021-257.480123国管海域合计///15502667场址TS-012618-207.4100156省管辖范围内场址TS-021814-207.23048场址TS-033218-237.33555省管海域合计///165259合计///17152926—16—附件2—17—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落实《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科学利用我市海上风能资源,推动我市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12345”总体工作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契机,以规模发展为目标,以基地建设为中心,以示范开发为抓手,以安全平稳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降本增效为途径,大力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努力将唐山打造成为打造环渤海重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二、发展目标围绕打造全产业链条,不断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基地化开发—18—建设,促进相关产业配套发展。到2025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2~3个,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初具规模,累计总投资达到50亿元。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顶层设计1.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唐山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将规划纳入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加强规划衔接。加强海上风电场规划选址与《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唐山港总体规划调整》《唐山市现代化海洋牧场规划》《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津冀沿海锚地布局方案》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海上风电选址原则布局海上风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3.制定竞配方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开发。研究制定我市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方案,对企业能力、方案设计、前期工作深度、战略合作及社会贡献等要素设定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评分高的优先纳入开发建设备选企业。通过竞争性配置,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加快高质量崛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推动综合开发4.推动海上风电开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冀东场址1(JD1-1,150万千瓦,由登陆点2曹妃甸区柳赞镇东—19—南接入陆上变电站)和冀东场址7(JD7,150万千瓦,由登陆点3乐亭太平村东南接入陆上变电站)两个海上风电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5.推动储能项目建设。依托海上风电开发,积极拓展延伸储能下游产业链条,鼓励具备条件的能源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与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协调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依托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创新技术,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6.探索氢氨融合项目。探索培育“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采用先进技术,配套海水淡化和电解水制氢装置,布局离网式海上风电和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同时,探索以氨储氢、供氢、代氢,推动氢氨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适时推动实施一批氢氨规模化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先行先试,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7.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模式示范项目,将智能化网箱、贝类筏架、藻类筏架、集鱼礁等与风机基础相结合,通过海上风电底座的“鱼礁化”,实现海上风电和渔业养殖融合发展,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海域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8.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做好海上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场址严格避让环境保护区域,避开滩涂湿地等鸟类集中栖息地,合理—20—规划缓冲带,为鸟类预留足够宽度的迁徙通道。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期作业顺序,尽量减少对海洋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通过人工增殖放流修复施工期环境影响。督导相关单位,跟踪监测海上风电的生态影响,降低海洋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三)增强基础配套9.加大全市电网建设力度。围绕满足新能源并网及就近消纳需要,积极推动“十四五”电网规划落地,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全市9座500千伏变电站,建立北部、市区、沿海3个独立且相互联系的220千伏供电分区,实现“9站3区”电网新格局,有序简化电网结构,为大规模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提供坚强网架基础。(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10.推动沿海重点区域配套电网建设。加快沿海风电集中区域新增变电站布点落地,加强城网、农网改造力度,持续强化市区、县城区域网架水平、提高负荷转供能力,提升高压配电网分布式能源接入能力,大力推进各县域内10千伏线路的改造工作,加强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力度,提升海上风电消纳能力。(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11.优化电网运行结构。合理规划电网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和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有效减少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弃风限电现象。提升常规煤电机组和供热机组运行灵活性,增大煤电机组调峰深度,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调峰。(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21—(四)发展装备产业12.发展风电设备。加强与明阳智能、大金重工、三一重能、东方电气等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开展高端风电设备研发生产,开发深远海大容量整机和风机、碳纤维大转轮叶片、柔性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产品,推动海上风电及海工装备实现全产业链规模化发展,着力提高风电装备水平。通过龙头企业产业带动配套产业,吸引配套企业集聚,延展和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海上风电产业装备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曹妃甸区人民政府)13.发展储能设备。围绕氢储能,培育加速压缩机、加注设备关键阀体和高压件等氢气加注装备产业链,推动气态储氢、液态储氢、固态储氢等技术发展与新材料产业化。围绕与宁德时代等电化学储能先进企业对接,支持我市动力电池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储能控制系统制造,推进锂电池正负极、电池隔膜、电解液等电池产业链重点环节加快发展,壮大动力电池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14.打造产业园区。在曹妃甸区规划建设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积极引进全球海上风电领域排名前十的装备制造企业,利用产业园便捷的临港运输条件、成片土地资源、良好的海上风能资源禀赋,重点发展整机制造,以及主机、叶片、塔筒等主要部件生产。到2025年,累计总投资达到50亿元,引入5-10家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年生产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曹妃甸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2—(五)强化要素支撑15.加强基础研究。利用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和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等优质创新资源,发挥华北理工大学、唐山学院等本土高校作用,借助与京津高校院所的协同技术创新,结合行业领军企业,共同推动海上风电等绿色能源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研究。(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16.推进技术创新示范。支持企业开展使用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海上移动测风、大容量海上升压站、中远距离海上风电输电方式、风机智能检测和运维、冗余系统设计、海上风电与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风能与波浪能潮流能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实验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7.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谋划建设唐山海上风电研究院,积极对接京津雄高端科研资源,承接并布局建设一批海上风电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引导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唐山市海上风电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区域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用。(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18.加强人才培育引进。通过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做大“陶博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服务月”“百名高端人才进唐山”等活动品牌,—23—引进风电高端人才。通过“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凤凰青年英才”评选、优秀中青年专家出国培训、优秀人才项目资助支持、加强高校相关专业建设等多种形式培育风电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9.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综合利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融资、财税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项目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风电产业的支持。鼓励风电企业利用公开发行上市、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新型融资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唐山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二)加强协调推进。由市发改委牵头,协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统筹做好海上风电项目纳规开发、装备制造项目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政策支持等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24—(三)加强项目支撑。依托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大招商、招大商。瞄准国内外风电开发、风电装备及配套设备生产领域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开展个性化项目对接,围绕全产业链谋划实施一批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四)加强督导检查。将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的事项、项目等实施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由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资料来源:http://new.tangshan.gov.cn/zhengwu/szfjbgswj/20221010/1468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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