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
京调查总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防办,市邮政管理局,
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共同建立《目录》联席会
议制度,负责《目录》的解释、执行、修订、疑难问题会商、跟
踪评估等工作。
(四)《目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是
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做好年
度总结、信息交流等。《目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目录》
相关条目的解释、提出修订建议等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有关
议定事项,指导各区严格执行《目录》;根据需要制定完善实施细
则和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与其他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
(五)针对《目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建
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目录》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相关区政府
参加的协商联动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重大事项上报市
政府决策,并进行解释说明。
(六)《目录》管理措施除外项内容中未明确的,涉及有序
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运行、满足群众生活
服务需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项目,各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口调控等因素,可以组织论
证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审议通
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向《目录》联席会议办公
室书面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