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VIP专享

—1—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电项目分为集中式风电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分为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三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应坚持“安全高效、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市场主导、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第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总体规划,分年度建设实施。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管理、年度规模、核准备案、建设管理、电网接入、安全生产运行及监督等管理。—2—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六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并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县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须符合相关管理要求,落实资源、土地、生态、并网和消纳等条件。第七条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应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科学论证。规划内容应包括规划期内发展思路、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科学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目标。第八条规划应当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根据区域资源、土地、电网消纳、经济可行性等条件,统筹区域项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第三章年度规模第九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对规划目标进行分年度管理,制定省级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明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及时下达年度建设规模计划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不限申报时间和批次。—3—第十条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资源、电网消纳等条件,组织辖区内各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分散式风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直接申报,并抄送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分散式风电项目需与乡村振兴结合,让村集体受益。第十一条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与县级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涉及限制性因素意见,项目选址红线图、建设单位有关资信、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项目经济性测算等材料。第十二条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联营、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建设融合发展,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我省风电光伏先进装备制造相结合。推进“风光水火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鼓励按照区域新能源建设规模、电力负荷水平、电网需求等有序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消纳受限、电网末端区域的新型储能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产。鼓励项目投资主体自愿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和购买储能服务的比例。积极推进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采煤沉陷区、矿渣堆场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开展茶光互补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土地可利用空间。第四章核准备案第十三条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项目核准根据省人民政府—4—政务服务网发布的《风力发电项目的核准》办事指南等相关要求,登录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第十四条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备案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办事指南等相关要求,登录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县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流程和办事指南,并进行公布,原则上项目备案在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办...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