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成都高新区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办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和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和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大力支持绿色低碳综合服务和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研发制造两大特色优势领域发展,引领成都高新区环保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推动成都高新区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和高水平生态环保先行区,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一、优势企业引育成长(一)育强生态环保优势企业。对于首次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落户的生态环保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在4亿元(含)、3亿元(含)、2亿元(含)、1亿元(含)以上,经认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于首次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落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5000万元(含)、3亿元(含)、2亿元(含)、1亿元(含)以上生态环保领域新建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总额分别给予3%、2.5%、2%、1.5%,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且在成都高新区内租赁生产、办公、研发用房的新入驻生态环保领域企业或机构,自签约入驻之日起,根据固定资产金额,按照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分档给予单个企业最长连续两年、总共不超过50万元租金补贴。二、创新技术研发攻关(二)研发应用生态环保关键技术。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牵头承担生态环保领域国家重点研发、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国家财政划拨项目经费的30%,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参与生态环保领域国家重点研发、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国家财政划拨项目经费的10%,最高300万元配套支持。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生态环保领域)奖励的单位,给予一等奖获奖单位100万元、二等奖获奖单位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的企业或机构研发生产的生态环保领域单类产品(技术、装备),首次进入省级及以上技术、产品、装备名录或政府采购目录,且在生态环保工程及产业化应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支持,同一企业或机构每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鼓励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生态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成都高新区的生态环保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一事一议给予资助。三、产链协同生态营造(四)培育壮大“链主企业”。支持企业加速成长为具备强大综合实力、能够带动产业链整体发展的“链主”企业。针对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首次经“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认定公示的生态环保产业链“链主”企业,给予100万元认定奖励;认定当年,“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分档次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五)开辟生态环保企业绿色通道。加大对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的生态环保领域企业融资和申请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的服务力度,协调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争取优惠利率支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开展生态环保企业融资服务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生态环保企业分类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六)数字赋能产业发展。鼓励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的企业或机构建设生态环保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开放共享,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及以上的,按照平台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七)助力企业市场开拓。鼓励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的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认可的国际、国内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