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研究VIP专享VIP免费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专题研究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
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长沙市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方案》已于 8 月 26 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
碳中和专题研究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一、主要目标
通过研究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路径、编制长沙市交通运输领
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探索碳交易机制,最终实现长沙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
中和水平处于全国同行业、全市各行业领先水平,为全市碳交易提供正向积极贡
献。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
对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系统性研究,根据国家、省市关
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各行业发展
规划,科学分析预测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趋势,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领域
推进碳达峰的综合实施路径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主要包括四方面:1、碳排
放现状分析;2、碳排放趋势分析;3、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4、研究展望碳中
和工作。
(二)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研究
在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成果框架基础上,深化实施工作
研究,科学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的任务目标、措施、实施计划、具
体要求,编制形成可实施的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1、研究提出具体指标;2
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要求。
(三)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交易机制专项研
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开展碳减排工作的
积极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减轻政府、企业财政压力,通过对交通行业碳减排的
全面梳理,探索未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碳交易机制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梳
理交通运输行业碳交易的现实基础。二是探索提供长沙市交通运输碳交易指
意见。
(四)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中和、碳达峰工作咨询
围绕既有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各部门职能职责,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长沙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各方作用,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碳交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服务期限至少两年。
三、技术规格
1、需与国家、省、市等上层次规划和政策充分对接。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 7*24 小时相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
3、研究成果应通过行业审查和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2 年 2 月底提交《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
施路径研究方案》《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长沙市交
通运输领域碳交易机制专项研究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咨
询会;2022 年 3 月底提交送审稿,根据甲方安排提交正式成果进行验收,为长
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驻
点服务期限至少两年,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方
案》《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
交易机制专项研究方案》,并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交
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和驻点服务,服务期限至少两年。
六、验收标准
1、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规划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否则采购
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2、项目验收。
2.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验收结果作为最后一笔费用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
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项目暂定于 2023 12 月完成服务,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2.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
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九、结算方式
1、 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 7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提交正式研究
成果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报告通过审查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完成 2 年的咨询服务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
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
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
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
说明。
资料来源: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bidNotice.html?basicId=229678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研究采购需求公开一、功能及要求: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长沙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已于8月26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署,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题研究工作。二、相关标准:一、主要目标通过研究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路径、编制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探索碳交易机制,最终实现长沙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水平处于全国同行业、全市各行业领先水平,为全市碳交易提供正向积极贡献。二、主要工作内容(一)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对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系统性研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各行业发展规划,科学分析预测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趋势,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的综合实施路径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主要包括四方面:1、碳排放现状分析;2、碳排放趋势分析;3、提出碳达峰实施路径;4、研究展望碳中和工作。(二)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研究在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成果框架基础上,深化实施工作研究,科学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的任务目标、措施、实施计划、具体要求,编制形成可实施的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1、研究提出具体指标;2、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要求。(三)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交易机制专项研究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开展碳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减轻政府、企业财政压力,通过对交通行业碳减排的全面梳理,探索未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碳交易机制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梳理交通运输行业碳交易的现实基础。二是探索提供长沙市交通运输碳交易指导意见。(四)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中和、碳达峰工作咨询围绕既有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各部门职能职责,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长沙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各方作用,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服务期限至少两年。三、技术规格:1、需与国家、省、市等上层次规划和政策充分对接。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相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3、研究成果应通过行业审查和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提交成果时间:2022年2月底提交《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方案》、《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交易机制专项研究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咨询会;2022年3月底提交送审稿,根据甲方安排提交正式成果进行验收,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驻点服务期限至少两年,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标准: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实施路径研究方案》、《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碳交易机制专项研究方案》,并为长沙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技术咨询和驻点服务,服务期限至少两年。六、验收标准:1、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规划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2、项目验收。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结果作为最后一笔费用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2.3项目暂定于2023年12月完成服务,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2.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七、其他要求:九、结算方式1、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提交正式研究成果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报告通过审查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完成2年的咨询服务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资料来源: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bidNotice.html?basicId=22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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