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规〔2024〕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衔接,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完善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坚实生态环境基础支撑,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城市样板。(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统筹实施,动态管理。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协调衔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289.37平方公里1[1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采用自然资源部下发应用的“三区三线”封库版数据,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本方案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7.81%,主要分布在花都、从化、增城区;一般生态空间490.8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6.78%,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化、增城区。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139.78平方公里2[2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采用自然资源部下发应用的“三区三线”封库版数据,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本方案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海域范围按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范围,全市海域面积为399.92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区。——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巩固提升城乡黑臭水体(含小微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国考海洋点位无机氮年均浓度力争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NO2)达标成效。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