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市直机关碳
中和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我局拟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泉州市直机关碳中和相关技术服务。现将
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基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能耗统计数据,参照《关
于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1041
号)、《北京市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DB11/T 1861—2021)等技术
规范,对 2020 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公务用车、食堂等环节产
生的碳排放量进行核算,同时编制《2020 年泉州市直机关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确认核算后,协助选取适宜的抵消方式实现碳中和。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包含环保科研、环保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开发与研
究或低碳技术咨询等内容;
2.需有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过环保、低碳技术咨询服务或编制相
关技术服务报告的相关工作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材料要求
1.《报价函》(按附件格式);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