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
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
46 号),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
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
(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
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
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
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27 17:30 至 2021-09-03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下午 12:00:00 至 23:59:59(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