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地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重污—2—染天气应急预案》(川办发〔2024〕46号)《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加强监测预警,坚持平急结合,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减排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区域统筹,属地为主。建立全市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把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统筹调度、跟踪评价等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强化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聚焦经营主体关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化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信息共享,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3—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5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含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关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2组织指挥体系2.1市级组织机构与职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重污染—4—天气应对研判、会商、评估、培训、演练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指导各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2市级有关单位职责(1)市网信办:负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重污染天气防治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和处置。(2)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负责权限内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在保障全省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协调落实火电厂降低负荷,以及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控制,调整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工业领域淘汰...